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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冯大律师事务所是广州市司法局下属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奉行“严格守法、尊重事实、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宗旨,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服务。 
一、事务所人员组成
本所合伙人为冯冰、刘丽冬、蒲治三位律师,均为执业期十至十八年的资深执业律师,分别担任广州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金融、证券、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的委员。
全所执业律师四人,律师助理及行政辅助人员三人,共同组成一个精明实干、素质全面、优势互补的律师团队。
二、事务所业绩
本所律师在承办各类业务的过程中,秉承本所团结实干的传统,实行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使委托人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自二OO四年四月设立以来,本所律师共担任十多个国有、集体及私营公司单位以及众多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及个人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参与顾问单位的重大诉讼、非诉讼法律业务,圆满解决顾问单位对外的诉讼纠纷、非诉讼合同或财产纠纷、以及内部管理中涉及的员工劳务纠纷、制度实施、财产纠纷等,竭尽所能避免顾问单位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取得良好的效果,本所的顾问律师深得顾问单位的信赖和好评。
另外,本所全体律师在诉讼及非诉讼领域还办理大量房地产、民商事、行政、非诉讼等各类案件,涉及财产标的额过亿元,在行业中享有良好声誉,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律师业务范围
本所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一切法律业务,民事方面主要有:担任法律顾问;代理房地产、民商事、知识产权、行政等各类案件的诉讼、申诉、仲裁、调解等;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其他法律文书;为客户提供商务证据、材料调查;从事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其他法律事务。
根据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工作规则规定,担任单位法律顾问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1)咨询;(2)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3)参与重大商务谈判;(4)起草、审查、修改合同和规章制度;(5)代办登记注册等法律事务;(6)法制宣传、教育、培训;(7)提供有关法律信息;(8)经另行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参与调解纠纷。
律师事务所受聘指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范围、工作安排及律师报酬由顾问单位与律师事务所双方协商决定的结果为准,在法律顾问合同中明确约定。
四、事务所办公地点
本所办公地址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叠景路合生广场D栋2308房,办公面积100多平方米。办公软、硬件齐全,办公环境优越。
本所开设有工作网站,方便客户进行网上办公。本所网站中文实名:“广东冯大律师事务所”,网址:www.fdlawyer.com。 
五、事务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叠景路合生广场D栋2308房
邮编:510177     电话/传真:020-84269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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