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是中国民生的革命性突破
2011年7月27日15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游钧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推进实现人人享有‘老有所养’目标”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颁布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能否请您介绍一下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背景情况和重要意义?
[游钧]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意义非常重大,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没有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就很难说建成了小康社会。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最重要的三项制度,后两项都实现了全覆盖,已经到了着手解决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问题的时候。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从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开始的,这几年在不断地完善,2009年又开创性地建立了新农保制度并在全国部署试点,现在开始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进行试点,这样就初步构成了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都是历史开创性的。正像家宝总理讲的,有了这两项制度,可以说,几千年来中国人“老有所养”的愿望和梦想,在可预见的未来几年里,从制度讲,明年就可以得到初步实现。所以说,这两项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国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制度都建立起来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出重要的一步。
第二,它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无论是在过去艰苦卓绝的武装斗争和流血牺牲,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艰辛探索,开辟改革开放的新时代,我们党所做的一切,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了让人民平等地过上富裕幸福的美好生活。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就必须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两年前开展新农保试点和这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主要目标就是要构建一个逐步消除城乡差别的养老保障制度,这次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也是为实现这一目标作出的努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覆盖的人群大都是低收入群体,通过这两项制度建设,可以把公共资源更多地向他们倾斜,更好地促进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缩小收入差距,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第三,它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要求。城镇非从业居民与农村居民一样,总体的收入低而且很不稳定,有的甚至没有收入,靠个人积累养老十分困难,政府有责任建立一套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分担他们养老的经济风险,减轻子女赡养的经济负担,避免因经济利益引发的家庭纠纷和不和谐,有利于在整个社会形成尊老爱幼的风气和更为和谐的家庭关系。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社会成员就业不稳定、流动性非常强,整个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村人到城里,变成城里人,这些人收入很不稳定,流动性很大。只有把整个社会保障,特别是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起来,把所有的人群都覆盖到这个制度里,无缝对接,这样才能保证工业化、城市化顺利推进,降低现代化进程中的各种风险,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实际上,我们也已经具备了解决非从业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有利条件。近些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各级财政能力大大增强,各方面承受能力普遍提高。从2009年新农保试点取得好的经验和效果,可以说,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中央有决心、群众有期盼、财政有基础、社会有共识、实践有经验。关键是下决心真抓实干起来。
6月20号召开全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消息播出后,引起了国内外广泛关注,得到了老百姓的普遍欢迎,国内外一些主流媒体认为,怎么评价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的意义都不过分,中国政府在本届任期内如果真能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基本全覆盖,这是向中国历史交的一份答卷,是中国民生的一次革命性突破。从这一点也能看出,这项制度的建立,影响和意义是非常深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7月27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